![]() |
|
|
當前位置:福建三仟招標有限公司 >
關于完善省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省屬高校 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作者:福建三仟招標有限公司 2018-04-28
省直各預算主管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 為進一步完善省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提高采購效率、簡化審核流程、推進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簡政放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見》(閩政(2016)37號)、《財政部關于完善中央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中央高校 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6〕19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省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 省直單位要將政府采購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采購人依據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不得組織實施無采購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年度開始后,在省人代會批準政府采購預算前,可按部門上報的“二上”政府采購預算組織采購。預算執行中部門預算資金變動(包括追加、追減或調整結構)需要相應調整政府采購預算的,應按部門預算變動的有關程序和規定一并辦理,由預算主管部門報省財政廳對應業務處室審核批復。 除部門預算資金變動情形外,省直單位預算執行中預算支出總金額不變但需要單獨調整政府采購預算的類別(貨物、工程、服務)和金額的,經預算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財政廳對應業務處室和采購監管辦備案。備案文件中應當載明省級單位名稱、預算項目名稱及編碼、采購項目名稱、政府采購預算的類別、金額、調整原因以及預算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備案由省直單位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的“預算管理”模塊中錄入政府采購預算,并上傳備案文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的政府采購預算作為省直單位編報政府采購計劃、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和采購進口產品的依據。省直單位不得隨意調減政府采購預算以規避政府采購和公開招標。 二、完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 (一)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購科研儀器設備 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組織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各類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活動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執行。 (二)對省屬高校、科研院所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實行備案制管理 省屬高校、科研院所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應按規定做好專家論證工作,參與論證的專家可自行選定,專家論證意見隨采購文件存檔備查。屬于《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清單》內的產品還可以免于組織進口產品專家論證。省屬高校、科研院所通過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中“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進口”模塊對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進行備案。 (三)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選擇科研儀器設備評審專家 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可在福建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外自行選擇評審專家。自行選擇的評審專家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嚴格執行回避有關規定。評審活動完成后,省屬高校、科研院所應在評審專家名單中對自行選定的評審專家進行標注,并隨同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告。 (四)加強對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內部控制管理 省屬高校、科研院所應按照《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內控管理的通知》(閩財購〔2016〕32號)等規定,加強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內控管理,制定并完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內部管理制度和采購操作規程。對相關采購人員要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專業培訓,做到權責制衡、相互監督,規范采購行為、防范廉政風險。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主動公開政府采購相關信息,做到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全程公開、透明、可追溯。 (五)加大對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的監督檢查 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相關預算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2017年起相關預算主管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對所屬單位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送省財政廳。主要檢查所屬單位的采購預算、采購計劃編報、代理機構選擇、招標文件制定、采購信息公告、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環節的合規性。監督檢查中發現所屬單位存在問題的,要督促所屬單位進行整改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省財政廳也將加強對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逐步形成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對各政府采購當事人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國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的,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和負有領導責任人員移送有關部門予以問責。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各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可參照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完善相關管理規定。 福建省財政廳 2016年12月21日 |